广西田林高龙金矿工人娄方武介绍贿赂,虽然自己没有得到好处,也因构成犯罪,日前被百色市右江区人民法院一审以介绍贿赂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、缓刑1年。 2002年9月,田林高龙黄金矿业有限公司进行工程承包招标,陈某等三人欲承包该工程,就找到与高龙公司经理张展新熟悉的娄方武商定:出10万元“好处费”,由娄方武送给张展新以求获得承包。 娄方武把陈某等三人承包的条件说给张展新,张应允后代表高龙公司与陈某等人签订了承包合同。事后张展新以娄方武代其收到的10万元作为自己的股份投到娄方武在云南开的矿点,后因经营不善,所投入资金全部亏损。 |